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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关于开展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试点专业立项建设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

校内各教学单位:
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关于2012年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试点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青大校教字[2012]104号)精神,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2012年学校立项建设的“卓越计划”试点专业,具体为:

序号

  单位

  专业名称

负责人

1

水利电力学院

水利水电工程

解宏伟

2

机械工程学院

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

王晓娟

3

机械工程学院

冶金工程

严  军

4

机械工程学院

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

郭彦宏

二、检查形式

以各专业、院系自查、专业建设情况汇报的形式进行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各专业建设内容、进展、经费使用、下一步建设计划等。

四、检查程序

1、各院系对本单位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自查,填写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(内容框架)》(附件1)、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基本数据统计表》(附件2)、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),于6月24日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yl@qhu.edu.cn。

2、教务处于6月27日召开专业建设情况汇报会。各专业建设负责人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,时间为每专业15分钟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、建设工作检查合格的专业,将列入2013年度专业建设计划,并追加经费;

2、建设工作滞后及已明显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,将停拨建设经费,限期半年内整改,整改合格后下拨经费;如仍未合格,追回前期拨付经费。

3、尚未开展建设工作的专业,将取消学校立项资助建设专业资格。

附件1: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(内容框架)》

附件2: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基本数据统计表》

附件3: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》

 

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

打印:陈芳     校对:周印利

附 件: 附件1.doc; 附件2.doc; 附件3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