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关于2012年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试点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青大校教字[2012]104号)精神,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12年学校立项建设的“卓越计划”试点专业,具体为:
序号 | 单位 | 专业名称 | 负责人 |
1 | 水利电力学院 | 水利水电工程 | 解宏伟 |
2 | 机械工程学院 |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| 王晓娟 |
3 | 机械工程学院 | 冶金工程 | 严 军 |
4 | 机械工程学院 |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| 郭彦宏 |
二、检查形式
以各专业、院系自查、专业建设情况汇报的形式进行。
三、检查内容
各专业建设内容、进展、经费使用、下一步建设计划等。
四、检查程序
1、各院系对本单位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自查,填写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(内容框架)》(附件1)、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基本数据统计表》(附件2)、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),于6月24日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yl@qhu.edu.cn。
2、教务处于6月27日召开专业建设情况汇报会。各专业建设负责人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,时间为每专业15分钟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建设工作检查合格的专业,将列入2013年度专业建设计划,并追加经费;
2、建设工作滞后及已明显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,将停拨建设经费,限期半年内整改,整改合格后下拨经费;如仍未合格,追回前期拨付经费。
3、尚未开展建设工作的专业,将取消学校立项资助建设专业资格。
附件1: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(内容框架)》
附件2: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基本数据统计表》
附件3: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》
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
打印:陈芳 校对:周印利
附 件: 附件1.doc; 附件2.doc; 附件3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