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有关单位:
根据青海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青教高[2014]67号)要求,现将我校申报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此次申报范围为我校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,藏医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、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、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、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、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、物理教学实验教学中心、信息技术与应用实验教学中心、水利电力实验教学中心、基础工业训练中心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[2014]30号)文件精神(见附件或见网址:http://syzx.cers.edu.cn),明确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建设任务和内容、申报和遴选要求,有效依托虚拟现实、多媒体、人机交互、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,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,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。充分体现虚实结合、相互补充、能实不虚的原则,努力做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,积极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。
(二)请将撰写好的申报材料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9月27日上报至实验室管理处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jilan0311@aliyun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,确定我校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名单。
联系人:李积兰
电话:5312959-803
附件:
1.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
2.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
3.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
实验室管理处
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
附 件: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.docx;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.doc;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的.pdf